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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八旬老人被撞安慰肇事者“我没事,你走吧”(图)

发布时间:2016-04-09 20:11|来源:嘉酒视窗 2014-4-16 9:32:21|查看:1625次

图为黄秀兰老人在病床上,其小女儿正在照顾她穿衣。 本报记者 马生强 摄

  本报讯(记者 马生强)因交通事故,双方反目为仇甚至对簿公堂的事情,我们听到的太多了。但是,当你看到一个八旬老人被一打工男子开车撞成多处骨折,而老人却体谅肇事者的困难,双方互谅互让,你就不得不为老人的善良所感动。

  3月10日中午11时47分许,87岁的黄秀兰老人独自一人在家附近的铁路供电段对面马路上散步,没想到,突然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原来张某当时正在马路边倒车,没看到车后的老人。事发后,张某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老人倒在地上,表情非常痛苦,已经无法站立。张某询问老人感觉如何,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老人给他说,“我没事,你走吧,我有儿有女,他们会照顾我的。”但张某并没有离开,他看老人可能受伤比较重,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医院急救电话,并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经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的诊断,黄秀兰老人锁骨、肋骨、膝盖多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张某在缴纳了部分费用后,通知了黄秀兰老人的子女。撞了老人,张某心情很是紧张,他做好了挨骂甚至挨打的心理准备,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黄秀兰老人的几个子女也很通情达理,没有人对他有过分的斥责。张某是外地来嘉务工人员,在嘉峪关以给人装潢房屋为生,老人体谅他的难处,让他继续去上班。她反过来安慰张某,说自己有5个子女,医院护理及医药费都不用担心,子女们会负责的。这让张某非常感动。

  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秀兰无责任。

  老人住院期间,黄秀兰老人的5个子女轮流在医院照顾老人。张某工作之余,常常抽空过来看望老人。老人总是对他说,他要养家糊口,都不容易,该干活干活去,不要耽误工作。老人还执意将亲友来医院看望她送的水果、牛奶送给张某,要他带回家给孩子吃。

  4月8日,记者听说此事后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访。记者看到,老人精神状态比较好,就是听力比较差,记者的话,需要她的女儿在她耳边再大声复述一次。当她知道记者是了解事故情况时,还在替肇事者辩护。她说,人家也有难处,我有儿有女,能照顾我,不要为难人家。

  不但老人能体谅肇事者的难处,老人的子女也对张某肇事后能及时将老人送到医院表示感谢。老人的二女儿袁春莲说,交通事故谁也不愿意发生,他也不是故意的,事发后,他能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将老人送到医院,避免伤情恶化,作为子女,对此心存感激。至于费用,至今除了张某主动交到医院的,他们兄妹谁都没有去提如何赔偿的问题。袁春莲说,我们兄妹5人,生活虽然都不富裕,我自己还在吃低保,但我们绝不会拿老人受伤的事情做文章,在经济上讨价还价,如果肇事者有困难,可以由我来承担这笔费用。谈到照顾老人,袁春莲说,虽然他们有兄妹5人,但他们还有90岁的老父亲也需要照顾,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但考虑到肇事者更困难,因此,他们兄妹毫无怨言的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责任,并且他们都把这当作孝敬老人的机会。

  袁春莲还说,从她记事起,她的母亲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小时候,家境也不好,但是,遇到乞讨人员上门,母亲哪怕自己不吃饭,也要给乞讨人员给碗饭吃。正是因为母亲善良的表率作用,使他们兄妹从小养成了与人为善的处世方式。她说,“凡事都要把人往好处想,好人总会有好报的。”老人的小女儿也说,只要老人能康复,比什么都强,至于赔偿不赔偿的,没必要过分计较。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老人不断地要求女儿给她办理出院手续。老人给记者说,我已经住院整整30天了,再有3天,我就可以出院了。原来,这几天,她不断央求医生让她出院,但由于事故还导致老人头部被撞了一个包,加上多处骨折需要静养,医生建议最少住院2个月,但经不住老人的再三恳求,医生答应再观察3天。老人这两天总是掰着指头算天数。袁春莲告诉记者,老人其实是觉得在医院花钱多,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负担。

  张某对黄秀兰老人及其家人与人为善、通情达理表示感谢。他说,由于自己的过失,给老人造成人身及精神上的伤害,老人及其家人却如此宽容,让他更觉得过意不去。他表示,将尽自己的能力承担老人的医疗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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