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历史经验 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1-08-21 08:53|来源:人民日报 2011年06月27日 第01版|查看:1968次

贺国强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强调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姜洁)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和运用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贺国强指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视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贺国强强调,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科学发展是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历史经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又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还要看到有效防治腐败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进一步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注重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贺国强指出,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努力做到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他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以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把学习先进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同志宣读《关于表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宣读《关于对杨春华等同志予以嘉奖的决定》。10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8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190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300名同志受到嘉奖。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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