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敬业奉献好人 李彤 (2022年1月)(图)

发布时间:2022-09-28 17:40|来源:天津文明网 2022/01/30|查看:265次

  李彤,女,汉族,199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团总支书记、青禾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助理。

  她是以法为剑、以理为刃的公诉人,是护航青春、守护明天的李老师。她用担当传递平安使者的法治声音,用匠心描绘三尺讲台的“检察蓝”,她是来自基层一线的90后新力量。她所在的未检部门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她本人受聘为天津市杨柳青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天津市霍元甲文武学校法治辅导员,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志在从检,钟情维护正义的执着

  侵害未成年人事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也一直是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案子吃透,把工作做细”一直是李彤在办案中坚持的原则。2019年她在承办的一起白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件中发现被害女童首次案发时仅8岁,父母离异,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奶奶下肢瘫痪,全家靠父亲送外卖生活,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孩子五次被猥亵、四次被强奸。由于案情复杂、证据量大,又要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办理完毕,她几乎吃住在单位,72小时完成审查批捕工作,40天将案件提起公诉。最终,判处被告人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十年。那段时间深夜的办公楼里总有她的身影,连续半个多月没有见过她的母亲,每晚都会打电话问她,“孩子,什么时候能加完班啊?”可是,李彤看到案卷里无辜的孩子挣扎于烈焰之中,她的眼里充满泪水,她说,“我无法让时间倒流,阻止事情的发生,但我可以用法律的武器,还孩子们之后平安快乐的童年。”

夙夜在公,践行护“未”路上的使命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李彤从不轻易作出起诉决定,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她在办理一起高三学生小龙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经社会调查,小龙母亲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父亲依靠平时打零工挣钱养活全家,小龙在校学习成绩良好。在对他进行讯问的时候,小龙含着泪水说,“我好想回到学校好好学习,长大以后孝顺我的爸爸妈妈。”经过认真审查,建议对小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随后的半年考察期内,她多次电话回访或见面交谈,与家长、老师共同进行帮教,小龙重返校园顺利参加了高考,最终被天津某大学录取。在抗击疫情期间,她先后通过“云提讯”方式提前介入、审查王某某等人涉嫌电信诈骗案、刘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研讨汇报黄某某等人多起“涉疫”刑事案件;采用语音、视频、邮件等非接触方式对20余名涉案人员进行司法帮教,积极引导学生要充分利用在家时间认真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

春风化雨,传播法治精神的种子

  2020年,为有效解决师资不足与法治需求的矛盾,李彤大胆尝试将未检一般预防工作与共青团主题团日相结合,成立了一只由50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的宣讲团,利用开学季和暑期寒假等节点,以宣讲、知识竞赛、模拟庭审、“赶大集”多方式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举办法治讲座168场次,受教育师生达二万余人。她借助“青春能量站”,引入VR装置,将红色教育及典型案例放入VR设备带入课堂,让青少年沉浸式体验关于法律方面的小案例,打造“体验+科技+讲授”三位一体宣讲模式。另一方面,她坚持“微传播、大数据、正能量”的理念,建立“青禾未检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疫情期间通过录制微视频、微动漫形成“漫画说法”“检察官三字诀”等一系列网络普法课程,受益人数万余人次,天津市政法报等市级媒体多次予以转载报道。她主讲的“护苗·普法宣传课”被津云媒体发布被市教委纳入“复学第一课”活动和思政教育;她创办的“新未保法·法治教育微课堂”作为宣讲素材被推送至学习强国普法专栏,充分发挥社会司法正能量引导作用。

  推荐单位:西青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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