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北京近八成中小学售烟点向未成年人售烟

发布时间:2016-10-18 20:48 | 来源:财新网 2016年01月13日 09:20 | 查看:890次

“史上最严禁烟令”实施后,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现象未得到明显遏制;但也没有实现《条例》的要求,即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烟草销售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半年来成效可见。与之前相比,很多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再有售烟点;但有售烟点的,84.6%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

  1月12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透露了上述数据。上述调查分别于2015年4月-5月和11月两个阶段实施,覆盖了北京市所有在册的中小学校,实际共完成有效调查1570所,占北京市在册中小学校的90.5%。其中小学有912所,中学(含一贯制学校)611所,职高47所。

  从多项指标来看,北京实施“史上最严禁烟令”后,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情况有好转。调查结果发现,398所中小学校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销售,占调查学校总数地25.4%,和5月份相比下降了10.2%。

  而在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517处售烟点中,63.4%的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63.8%的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标识,与5月相比二者分别下降了15.7%和9.1%。

  烟草广告和促销在中小学校周边的售烟点较少见,但仍然存在。调查指出,有27处售烟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占观察总数的5.2%。值得注意的是,城六区中小学校售烟点存在烟草广告的比例,要比郊区县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在观察期间,有52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烟草,其中44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成功购买到烟草,即84.6%的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此比例比5月份高出4.6%。

  根据以上数据,调查得出结论,“史上最严禁烟令”实施后,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现象未得到明显遏制;但也没有实现《条例》的要求,即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烟草销售。

  调查建议称,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要求”,完善监管机制,严惩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严格禁止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出现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和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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