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下文,以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就医(图)

发布时间:2016-03-31 10:37|来源:羊城晚报 2010年2月6日 第A03版|查看:782次

卫生部昨日下发文件,以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就医,其中一项改革方向为:

CFP供图第一看点

  据新华社电 推进预约诊疗、优化门诊流程、改善住院转诊流程……卫生部5日印发《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预约诊疗进一步推广

  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在公立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同时,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院要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制定统一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把预约诊疗与病案管理和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患者预约就诊的比例。探索建立以城市或全省(区、市)为单位的预约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鼓励医生节假日门诊

  意见指出,要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预约诊疗和准确挂号,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应妥善安排医疗资源,根据就诊病人数量和峰谷及时调配,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流程控制和衔接。同时制定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及时救治急危重患者

  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执行急诊分区救治、绿色通道进入住院救治和手术救治。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密切科室间协作,确保患者获得连续医疗服务。

  意见要求,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与120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立急诊、急救转介服务制度。

减少患者医药费预付

  意见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

  意见要求,选择常见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小儿白血病、先心病等发病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疾病,制定规范化诊疗指南,开展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试点。

  同时,探索基于规范化诊疗的单病种支付与收费办法,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建立病理远程诊断和会诊系统,解决县医院病理诊断问题,保障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的基础质量。

医疗纠纷“首诉负责制”

  意见要求,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大调解”,与司法、医疗责任保险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公立医院统一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今后进医院看完病后再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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