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97岁老党员王仁元义务普法二十年

发布时间:2008-11-19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7-11-01 | 查看:967次

  最近,湖南攸县坪阳庙乡97岁的老党员王仁元,获得了株洲市政府颁发的“义务普法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据了解,近20年来,王仁元坚持义务办普法墙报,共出墙报230多期、400多万字,先后被国家、省及株洲市有关部门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王仁元是1949年入党的老党员,当了几十年教师。退休后,他参加了乡里的民事调解组织,平时特别注重向群众进行普法宣讲。后来,随着年事渐高,腿脚不灵、言谈不便,王仁元便萌生了办普法墙报的念头。20年前,他创办了第一期普法墙报。此后,乡里每逢墟日,乡亲们都能在集市读到王仁元办的普法墙报。

  王仁元办的普法墙报内容实在、鲜活,为群众喜闻乐见。前些年,当地一些学生用扑克、字牌、游戏机等赌钱,有的还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住送回学校教育。一辈子教书育人的王仁元为此深感不安。他找来《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在普法墙报上摘抄有关条款,并列举赌博的危害。他还向学校建议,多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在他的倡导下,当地的学校都建立了学生读书会等课外活动小组,校风、学风为之一变。

  种子、化肥、农药等,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一些不法商人随意抬高物价或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农民利益。王仁元挺身而出,利用其普法墙报为农民维权。2002年,当地一家农资店将一瓶除草剂当作杀虫剂卖给附近一位不识字的老农,导致其3亩晚稻失收,而店主不肯承担责任。王仁元将这一损农事件搬上普法墙报,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店主作出了相应赔偿。

  王仁元家附近有位老人的老伴去世了,老人生活上感到寂寞,邻里特地为他介绍了一位60岁的老婆婆为妻。但老人的子孙们不同意,认为老人年纪大了,还要找什么妻子?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各种议论。王仁元知道后,利用其普法墙报大力宣传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常识,消除了人们的偏见。最后,老人的子孙们为老人热热闹闹地办了婚事。

  今年初,坪阳庙乡发生了一起因一句闲话引发邻里打斗、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王仁元了解情况后,赶办了普法墙报,有的放矢地抄录相关法律条文,并对一些法律常识进行解释,既教育当事双方,又引导社会舆论,协助乡政府处理好了这一事件。

  当地人说,王老义务办普法墙报二十年,贴近百姓、关注民生,让大家获益不少啊!(李文峰 通讯员 李放鸣)

  (责任编辑: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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