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出后果 一般不担责

发布时间:2011-12-20 08:42 | 来源:新快报 2011-12-20 第A15版 | 查看:1490次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将见义勇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见义勇为者保护力度,除存在重大主观过失,见义勇为者对见义勇为后果一般不担责;见义勇为牺牲者最少给30万元抚恤金……昨日,广东省社工委在广州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工作措施交办协调会。省社工委在“小悦悦事件”发生后,连续召开四场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座谈会,并在媒体上广泛发起讨论活动。省社工委昨日将凝集了众人智慧的9项工作措施发布。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在会上表示,不仅是为了发声,关键在落实。

  朱明国指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是多方面的,要避免或者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这才是我们对小悦悦的最好追思,这才是我们从“小悦悦事件”中得到的最大收获。

  ●栽赃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予以训诫或责令悔过、公开赔礼道歉,严重的可移送司法机关

  4.陷害见义勇为入个人诚信档案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管理、保护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联合征信制度,逐步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把见义勇为和栽赃陷害见义勇为者等相关信息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和支持。

  5.逐步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

  健全省、市二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络,积极向社会募集资金,扩大见义勇为基金数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奖励慰问见义勇为人员的标准。

  6.志愿者定点守护未成年人

  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推进“稻草人”社区少年儿童守护行动。依托“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在社区为少年儿童开展定点守护、社区巡逻、安全宣讲、快乐陪伴等服务。以此为基础,以深圳为试点城市,转变志愿服务方式,构建与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项目紧密结合的志愿服务体制。

  深化“朝阳行动”。组织志愿者长期结对帮扶农民工子女,围绕安全避险、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内容提供志愿服务。

  开展“小红帽”红领巾应急避险教育活动。通过编写教材、试点推进、师资培训、全面推广,帮助广大少年儿童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险知识,提升平安自护能力。

  7.提高公众危机应对能力

  打造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团队。利用省应急气象频道、省政府应急办网站、微博,开设、完善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专栏,专题宣传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修订《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

  8.鼓励举报家长监护不负责

  “开展对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种治安和交通隐患;突出法定监护人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的责任,鼓励邻居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未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定监护人……”刘润华说。

  包括在重点区域合理布建治安岗亭,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防控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售假贩假以及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9.政府补助儿童放学托管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应适当安排专项经费,补助社区服务机构开展低收费和不收费的少年儿童托管项目,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和活动环境,重点解决中午以及下午放学后至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活动场所、无人照看问题。

(责任编辑:方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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