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情化解心结的女法官

发布时间:2008-11-06 08:00 | 来源:《茂名日报》(2008-01-23 第三版) | 查看:1058次

  
  1月21日,化州市人民法院出现感人一幕,一男子紧握住女法官李倩的手,激动地说:“李法官,谢谢你的细心调解,使我妻子撤回了离婚诉讼!重燃了我生活的希望!”
在化州市人民法院,李倩的“耐心、诚心调解”是出了名的,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将耐心和诚心全面融入到庭前、庭中、庭后,甚至宣判前的调解工作中。近3年来,在她所审理的案件中,有62%是以调解结案的,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法官,不仅要耐心,而且要有诚心”

  谈及十几年调解工作的体会,李倩感触良深地说:“作为一名法官,对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既要有一颗耐心,更需要有一颗诚心。”

  去年12月,一名女子向化州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李倩接案后,了解到夫妻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女子本不愿离婚,是迫于她父母压力而提出的,而其丈夫不同意离婚。鉴于此,李倩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抓住夫妻俩已育有一女儿,应该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与一个完整家庭的事实,耐心劝解;另一方面又紧紧抓住该女子的母爱情结,讲清楚离婚将会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不厌其烦做她与其家人的思想工作。终于,李倩的诚心打动了女子,该女子于今年1月2日申请了撤诉,7日法院就裁定准予撤诉,21日她的丈夫前来领取了《裁定准予撤诉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

  李倩说,调解工作非常繁琐,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和艺术,如需要换位思考、捕捉切入点、把握争议焦点、注入真情实感、以理服人等多方面结合,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才能成功地调解民商事案件,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去年7月,李倩接到一宗离婚案,被告在怀孕8个月时,夫妻因家庭经济问题发生争吵,被告一气之下回娘家生活直到儿子两岁,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原告都没看望过儿子,也没给过抚养费。但是忽然有一天,原告将儿子抱走,并起诉与原告离婚,要求拥有儿子的抚养权。庭审前的调解,因双方情绪激动而失败。李倩没有放弃,又抓住庭审中的时机,再次对双方进行说服疏导,但效果仍不理想。当时,很多同事都劝李倩放弃调解,直接开庭宣判了事。但考虑到社会效果和当事人的感受,李倩仍主张调解。她充分利用庭审后、宣判前的时间,不厌其烦地、反复地做双方的工作,甚至利用下班后、晚上的私人时间,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和真心,心平气和、不厌其烦地与当事人“煲电话粥”,从对儿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的利弊,谈到为人父母者的情愫,从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延伸到对各自家庭、家族的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法官,你对我们这件事情的耐心和诚心,令我非常感动。我同意调解了。”在李倩的努力下,这桩群众关注、看似难以调解的离婚案件在原告同意和解中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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